郴州市公安局收治中心办公设备经郴州市公安局批复决定采购,按照郴州市财政局《郴州市2020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有关规定,以自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现就郴州市公安局收治中心办公设备以公开征集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郴州市公安局收治中心办公设备
2、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3、采购预算:¥112897.00,评审定案表编号:
4、采购内容:空调、电视机、热水器等(详细见清单,含运费、安装、税费等一切费用)
5、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日(星期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采购时间: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11时00分(北京时间)
6、采购地点:郴州市公安局(青年大道318号)1502会议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需为国内知名产品;
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招标报名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1日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于到郴州市公安局(青年大道318号)1405室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下方联系人网上审核报名。
2、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现场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公安局(青年大道318号)1502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安局(青年大道318号)1502会议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评标规则:本次评标以内部询价方式进行评标,即以提供同等服务内容中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高于采购预算的投标价视为无效投标。
六、采购人名称:郴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谭警官 联系电话:18907353680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18073567158
联系邮箱:514580815@qq.com
七、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0年10月28日